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威人考函〔2008〕4号
关于2008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中央、省驻威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7号)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一)质量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即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全国质量专业相关级别合格证书。 (二)2008年度质量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6月22日 9:00 – 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14:00 – 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资格: 6月22日 9:00 – 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14:00 – 17: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参加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即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免试科目条件 在《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只参加对应级别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即: 1. 在《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人员,报考初级资格的,可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2. 在《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的人员,报中级资格的,可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报名、教材征订及准考证打印 (一)考试报名 2008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 报名网址: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2. 报名时间:1月21日 – 1月31日。 3. 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时间:1月24日 – 1月31日(不含星期六、星期日)。 4.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地点: (1)威海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六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631-5226025; (2)环翠区:环翠区人事局科干办,电话:0631-5224845; (3)荣成市:荣成市人事局科干办,电话:0631-7561527; (4)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631-8981706; (5)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631-6651690。 (二)教材征订 考试指定用书由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考生可在报名时到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教材预定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的方式。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whrsk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正式考试前半个月。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因此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即: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威海市考生必须通过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进行信息填报。 (二)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集中后,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交费确认。 (三)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请严格按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限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五)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单位盖章后的《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六、考点设置 2008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威海市考生)考点设置在威海市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七、考试管理 各市区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大考试宣传力度,严格按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限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条件,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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