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特殊考虑P117 1.考虑特定需要。如果情况需要,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下列内容: (1)在某些方面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工作的安排; (2)与审计涉及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其他员工工作的协调; (3)预期向被审计单位提交的其他函件或报告; (4)与治理层整体直接沟通; (5)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 (6)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2.集团审计。如果负责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同时负责组成部分财务报表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是否与各个组成部分单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P117 (1)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委托人; (2)是否对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3)法律法规的规定; (4)母公司、总公司或总部拥有组成部分的所有权份额; (5)组成部分管理层的独立程度。 3.连续审计。对于连续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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