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缤纷校园 |心理援助 |英语世界 |公务员 |考研天地 |资格考试 |电脑认证 |免费论文 |实用文档 |求职就业 |论坛 |网络课堂 |留言版
 免费论文首页  
论文专题 |写作指导 |经济学 |管理学 |法学 |理学 |工学 |计算机 |医药 |文学 |教育 |艺术 |哲学 |马列理论 |政治 |社会 |英语论文
 最近更新
· [论文专题]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和价值探…
· [法学论文]论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
· [法学论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几个问题
· [法学论文]论刑事责任年龄
· [管理学论文]完善高校部门决算报表的思考
· [管理学论文]浅谈高等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
· [管理学论文]刍议成本核算对企业决策的作…
· [论文专题]对当前政府收入分配调节的思…
· [论文专题]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 [经济学论文]浅谈钢铁企业计划成本法下相…
 精品课程
· [论文专题]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和价值探…
· [法学论文]论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
· [法学论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几个问题
· [法学论文]论刑事责任年龄
· [管理学论文]完善高校部门决算报表的思考
· [管理学论文]浅谈高等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
· [管理学论文]刍议成本核算对企业决策的作…
· [论文专题]对当前政府收入分配调节的思…
· [论文专题]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 [经济学论文]浅谈钢铁企业计划成本法下相…
 实用文档
· [论文专题]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和价值探…
· [法学论文]论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
· [法学论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几个问题
· [法学论文]论刑事责任年龄
· [管理学论文]完善高校部门决算报表的思考
· [管理学论文]浅谈高等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
· [管理学论文]刍议成本核算对企业决策的作…
· [论文专题]对当前政府收入分配调节的思…
· [论文专题]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 [经济学论文]浅谈钢铁企业计划成本法下相…
 论坛精华
· [论文专题]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和价值探…
· [法学论文]论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
· [法学论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几个问题
· [法学论文]论刑事责任年龄
· [管理学论文]完善高校部门决算报表的思考
· [管理学论文]浅谈高等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
· [管理学论文]刍议成本核算对企业决策的作…
· [论文专题]对当前政府收入分配调节的思…
· [论文专题]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 [经济学论文]浅谈钢铁企业计划成本法下相…
 

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和价值探讨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07-9-12 10:53:04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点击数: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虚拟财产的本质和属性。以批判的态度针对当前的虚拟财产一些观点进行了分析。从政治经济学的价值认定角度论述了虚拟财产价值的产生和运用。提出了虚拟财产是用益权利的观点。并且运用汇率原理分析了这种虚拟财产用益权的价值实现、权利认定和诉讼依据。


  对于网络游戏的不同方面主要涉及到了三大块问题:1,虚拟财产问题;2,外挂问题;3,私服问题。这三大问题涉及到了不同角度和层面的法律关系。虚拟财产主要关系到了游戏产品本身以及其衍生品、附产品所带来的权利属性和价值认定问题。外挂则是典型的知识产权中与著作权相关的侵权问题。私服则是涉及到我国的互联网公共政策和众多知识产权的问题。 

  从某种角度看,只有虚拟财产问题才是我们所面临的全新问题。而其他两个问题通过我们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制度基本上是可以解决的。 

  哲学上对物的定义有很多种说法,一般而言在国内主流的比较倾向于唯物主义哲学的定义: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因而我们法律上对待物也应该是基于这一哲学上的认识而判断的。对于虚拟财产是否应当属于法律所调整的物的客体必然要也需要从哲学上寻找依据。现在主要有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认为虚拟财产应该属于物权的调整范围,具有财产权属性;一种认为虚拟财产不具备民法上物的构成要件,最多属于著作权范围。 

  对于把虚拟财产看作物权的观点,其主要支持的论点在于虚拟财产在理论上的可计算性,以及由此推导出来的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这种观点认为由于虚拟财产在现实社会中交易所体现出了货币价格,因此这种价格就代表了虚拟财产具备商品的交换价值。虚拟财产在特定人群中的有用性,赋予了其使用价值。而货币是一般等价物,体现了一定的价值。综上所述,他们认定虚拟财产是商品,而商品恰恰是民法调整的主要财产范围。在国外有些国家和地区也的确把虚拟财产认定为了“动产”①。 

  我认为上述推论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从其观点来看他只是借用了政治经济学中一些术语,在没有认真理解什么是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的前提下就不恰当的使用这些词进行论证。以下两点作为虚拟财产物权理论运用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批判观点:1、 通过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计算虚拟财产的价值。 

  我们不能认为虚拟财产在形式上可以作为类似的商品流通就一定具备了直接的价值,就凝结了人类无差别的劳动。本质上讲,玩家对网络游戏使用是一种纯粹的娱乐行为而不是生产劳动行为。这是属于消费环节上产生的,并且玩家在游戏中的行为本身并不是一种劳动行为,更不存在所谓的创造价值活动。有价值的是占有虚拟财产的这种权利,而不是虚拟财产本身。因而一个游戏玩家无论在游戏中花费的多少时间,都不属于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不属于个别劳动时间,更不能用社会劳动时间来计算。政治经济学上的劳动创造价值,是在生产阶段产生的,而不是在消费环节产生的。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作为商品,首先它必须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而存在,这便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还有其特殊性。第一,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他人的需要。第二,它供给别人满足需要,不是无代价的奉献或赠与,而是通过交换转移到别人手里。显然这种使用价值是一种社会属性。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首先,不具备普遍的社会属性,它仅仅是对社会中很小一部份玩家来说具有使用价值;其次,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的,而是针对购买者来说的,即该虚拟物品不是满足自己使用的,而是满足他人使用。从虚拟物品本身来讲并不能独立承担起满足其他玩家需要的功能,而需要游戏运营商的配合才可以,当游戏运营商修改了某种道具的属性时,该虚拟物品所承载的权利价值亦会有所改变;再次,网络游戏中的道具取得一般都是一种概率事件,不是必然能得到。而做为商品存在的其他财产一般而言都是一种劳动的必然产物(除了某些自然资源以外)。玩家得到的虚拟物品不是出自玩家自己的创造和生产,而是由网络游戏运营商有控制的投放的。虚拟物品的属性是由游戏运营商开发,制定和修改的。玩家没有权利直接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仅仅是在游戏中享受该物品在开发商的规定下所享有的权利。 

  批判观点:2、 虚拟财产具有物的载体,可以根据玩家的投入成本计算价值。 

  虚拟财产是否可以找到其物的实在载体?从表面现象来看虚拟财产似乎仅仅是存在于网络中的一种意向,至多属于无形物的范畴。但是虚拟物又不像“电”这样的物质是一种自然存在的无形物,而是一种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在虚拟社区中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站内导航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3-2008 www.dast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心语心愿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