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实现这个愿望阻力重重。起诉书共有13条,逐一列举柯女士的“虐待”行为。最后一条把高先生一起告了:“父亲在知道或应该知道孩子遭受母亲虐待的情况下,没有尽到保护孩子的职责。”因此,一旦母亲罪名成立,父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美国法律,任何有血缘关系的人可按次序取得抚养权。高先生想让小孩的外公外婆在开庭前赶到美国,争取先获得抚养权。“2位老人已预约签证面谈,但要等60天才能拿到签证,那时第一庭早已结束。如果开庭时没有我们家属在场,孩子基本上就要去别人家了。”高先生试图与社会福利局调查员沟通,希望接孩子回上海。“许多亲戚和我本人都可抚养小孩,不想让美国政府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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