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