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招办和各区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坐镇“阳光招考在线”回答考生和家长的提问。 黎旭阳 摄
昨(13)日中午,由广州日报社、信息时报社、大洋网、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08年“阳光招考在线”正式启动,首场中考招生政策专场咨询会举行。广州市、区共13个教育招生部门参加了本次咨询会,共有1500名考生和家长通过电话进行了咨询,在互联网在线旁听的考生和家长达3500人次。
热点一:
报名中考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凡具有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以下统称初中毕业生)以及经批准的应届异地借读生,均可报名。但普通高中、职中、中专、技校的在校学生不准报名。所有具备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报考各类学校,返穗生、往届生要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
热点二:
何为跨区考生?
答:有广州市应届学籍,凡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级市,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考生,叫“跨区生”。
例如,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天河区的考生,当他选择了跨区报名以后,其报名志愿只能随天河区学籍的考生一样,填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和天河区属的普通高中、各类职业类学校以及民办学校,而不能同时填报其他区属的普通高中。
跨区报名生在3月13至18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级市招生办安排)凭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考生须与家长同一户口)先到学籍学校初审,再到学籍所在区招生办办理跨区报名审核,经招生办审核后,在毕业学校报名。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区生,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均在学籍学校进行,不需回户籍所在区。
热点三:
无广州学籍的报考范围如何?
答:经批准的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回穗升学生,与《临时居住证》上所居住的区的普通借读生的报考范围相同。
热点四:
哪些属于特殊情况的考生?
答:特殊情况的考生有:异地借读生、往届生、跨区报名生、外地回穗升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境外来穗升学生、照顾录取生。
异地借读生是指在广州市具有学籍而没有广州市户籍的外地考生。这部分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广州市初中就读,按规定应回到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个别确有特殊困难需要继续借读者,应持有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后由区招生办审核后方能报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办理了审核手续后,报考范围与学籍所在区的初中毕业生相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办理了审核手续后,除公办普通高中(公费)不能报考外,报考其他学校的范围与学籍所在区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报名要求认真进行资格认定,异地借读生、跨区报名生、照顾录取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毕业学校负责初审,区、县级市招生办负责复审(相关证明材料须4月30日前交报名点)。审核结果要在学校公布栏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广州市招考办中考科或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反映。
热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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